“挖人禁令”!中办国办最新下发文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其中关于人才流动的表述,特别引人注意。
《意见》指出,支持中西部地区稳定人才队伍,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人才。
此外,《意见》表示,要大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创新主体要切实履行法人主体责任,改进内部科研管理,减少繁文缛节,不层层加码。
租房消费支持力度加大,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在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间,缴存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称,要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租房的,可以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在入职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家庭生育二孩的,可在二孩出生后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第三产业成吸纳就业主力军,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超9.4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1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达到77,58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3,419万人,就业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在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的同时,就业结构日益优化。截至201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26.1%;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7.6%;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6.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就业占比从2014年的40.6%上升到2018年的46.3%,近5年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
国家医保局日前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
我国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其中,医保个人账户是医保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设立的,用于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筹资和偿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专用基金账户,曾发挥激励等作用,但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包括部分账户资金“沉睡”或用于购物,以及缺乏互助共济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