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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就业优先 强化改革引领 在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时间: 2024-08-13 点击: 66 次

作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清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北京市人社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改革思维,增强改革意识,以改革的办法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奋力书写好促进首都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民生答卷”。

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在发展中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根本要靠发展,在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我们将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立足首都减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实际,抓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难得机遇,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产业,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使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成为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聚焦特大城市居民养老托幼服务需求,大力支持家政、康养等服务业扩容增效,充分释放蕴含的就业潜力,把高品质民生需求转化为拉动就业的新增量。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推动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努力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上探索更多“北京经验”。

完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全面提升劳动者能力素质。结构性就业矛盾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供给侧。因此,更好统筹教育、培训与就业、市场的关系,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是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根本之策。我们将科学研判首都人力资源发展趋势,推进教育、培训与产业深度协同、有机衔接,增强人力资源开发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搭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推进工学一体、产教融通、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改革,坚持需求导向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深化技工院校改革,适应高精尖产业、超大城市运行管理、高品质民生需求,持续优化技工院校专业结构、育人方式、办学模式,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全面实施“新八级工”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体验活动,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渠道,增强技能人才的荣誉感获得感,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健全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机制,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匹配效率。促进人力资源供需高效对接、有效匹配,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是破解“有活没人干”和“有人没活干”矛盾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我们将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首都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及时编制急需紧缺职业和未来就业需求目录,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岗位需求及薪酬等信息,为劳动者求职择业和技能提升提供指引。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北京),推行“大数据+铁脚板”管理服务模式,加快建立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灵活就业服务网络,努力帮助群众好就业、就好业。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匹配供需、专业高效的独特优势,出台产业支持政策,办好中国国际服贸会人力资源服务主题活动,引导优质人力资源要素向重点行业和企业聚集。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引导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兜住兜准兜牢困难人员就业底线。

持续优化就业生态,激发劳动者就业积极性。造成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劳动者能力素质不匹配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就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将从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强化就业观念引导入手,着力提振劳动者就业信心,鼓励和支持劳动者通过勤劳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让每一个劳动者的价值得以体现。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着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持续擦亮“创业北京”品牌,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让广大劳动者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有更多就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